海南基本取消落户限制 专家称潜在购房需求或被释放

    来源:今日新闻 浏览:494次 时间:2019-10-26

中证网讯(记者 王舒嫄)10月24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海南省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通知表示,基本取消本省(除三沙外,下同)落户限制。省内居民,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城区、建制镇的社区(以下统称城镇社区)落户。省外居民,取得本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落户。

此外,通知指出,居民在落户地点无自有产权住房的,一律在其合法稳定住所所在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居民也可在其自有产权住房以外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逐步清理规范各类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引导户口挂靠在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居民将户口迁移至其自有产权住房户口或合法稳定住所所在的城镇社区集体户。尽快实现城镇社区集体户全覆盖。

通知表示,落实有关政策要求,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维护农业转移人口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以下简称“三权”),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迁出户籍的条件,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三权”,全面推行户籍变动与“三权”脱钩。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政策对于房地产市场发展带来三方面变化。
一是外来人口落户难度降低,势必增加外来人口落户数量。而基于户籍资格的取得,潜在的购房需求或会释放。特别是四季度进入海南楼市交易的活跃期,预计四季度海南房地产市场交易存在上升可能。二是房价稳定工作或会强化,避免当地房企和销售机构会趁势涨价,预计四季度各地房企若违规涨价仍可能被约谈。建议房企在看到市场利好的同时,不要违背基本销售纪律。三是对于后续土地市场的管控十分重要。房屋交易市场热度易传导至土地交易市场,后续此类土地交易市场管控中,主要需防范土地囤积和地价虚高上涨等现象,对于违规填海项目也需要继续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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