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人脸识别第一案宣判 定分止争作用可能有限

    来源:今日新闻 浏览:188次 时间:2020-11-22

    11月20日下午,杭州富阳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野生动物世界赔偿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驳回郭兵提出的确认野生动物世界店堂告示、短信通知中相关内容无效等其他诉讼请求。

此前,当人脸识别在单位和小区门禁中泛滥使用的境况下,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因不满杭州野生动物世界采用人脸识别方式入园,而以侵犯隐私权和服务合同违约为由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法庭。此案被称为 人脸识别第一案 。   思享者说:   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判了。这一判决具有破冰意义,对于滥用人脸识别行为发出了严正的警告。尽管人脸识别为消费者带来了很多便利,典型如刷脸支付。但与此同时,这也意味着个体让渡了包括人脸信息在内的某些权利。这也带来了隐私信息被泄漏、盗用的危险。   人脸识别进动物园,真有必要吗?站在经营者角度,当然有 必要 ,因为这样一来,经营者可以利用技术优势,推动 智慧管理 坦白地说,这样可以帮助其省却诸多管理成本,减少琐屑环节上的麻烦。但站在消费者角度而言,却不是所有人脸识别的要求都是合理的,那种出于公共安全需要的人脸识别,是有意义的。但点个餐、取个厕纸非得刷脸不可吗?完全没必要!   遏制滥用人脸识别刻不容缓。据新华社8月报道,中央网信办表示,针对面部特征等生物特征信息收集使用不规范等重点问题,App专项治理工作组将开展专题研究。这就发出了向人脸识别滥用说不的信号。   在这种情况下,人脸识别第一案的判决,是这一大势中的应有作为,某种意义上也显示了共鸣与决心。也为其他个体维权提供了参考。   一次判决无法解决更多问题。动物园方面滥用人脸识别应该得到更明确、更到位的监管和遏制。更多单位或经营者滥用人脸识别的行为应该得到 清算 。而这有待监管部门继续发力,特别是多部门协作,让滥用人脸识别的任性无处施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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