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吨苹果因40斤篷布被收3000多元过路费,司机表示无法理解

    来源:今日新闻 浏览:218次 时间:2021-02-04

事件缘由

近日,广东广州的王先生作为司机,负责将1025件苹果共17吨运送至目的地,途中经过大广高速从化区收费站时,由于40斤的篷布无法享有免除过路费的相关规定被迫交纳了3000多元的过路费,对此,王先生表示不能理解,篷布属于该运输车辆的必要工具,只有两件苹果大小却导致无法免除过路费,这个处理方法让王先生有些手足无措,在拨打12345及96998电话反映之后得到的回答是等结果,但结果却迟迟没有回应,于是王先生将拍下的视频发上网络寻求网友的意见。

处理结果

这件事在网上一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许多网友也觉得无法理解,后来,大广高速工作人员出面表示根据相关规定,非农产品不能与鲜活农产品混装,否则无法按照相关规定免除过路费,工作人员是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政策没问题,出于人性化考虑,已退还该费用。

事件深思

“17吨苹果由于40斤篷布被交3000多元过路费”这事让任何人看来都是无法理解的一件事,规定死的,人是活的,篷布属于必需品却要缴费,那之前过往的车辆中是否还有因为篷布收费却没有发声的司机师傅呢?

毫无疑问,《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是一个好通知,能够减少人民的很多问题,但是在相关细节中这些规定是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比如,车厘子不属于樱桃,所以要交过路费;油麦菜和笋尖不在目录内,所以要交过路费;如果说车厘子和樱桃确实不是同一个物种,那我们换个视角,油麦菜不免费,生菜和莴笋是免费的,问题是油麦菜,生菜和莴笋本来就是一个物种啊,并且莴笋的储运性能显然是要好于油麦菜的。这让人有些无法理解,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注意到这些通知在实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人民才能更好的收益。

人性化执法,一直是近年来比较热议的话题,但是在规定与人性化执法之间的度要如何把握,怎么把握还需要考虑到当时的执法环境,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人民与执法人员之间少一分争执,多一分理解。

你对“17吨苹果由于40斤篷布被交3000多元过路费”有什么看法,最后祝大家牛年大吉,牛气冲天,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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