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新规4月起实施!具体有哪些新规?4月新规解读

    来源:今日新闻 浏览:164次 时间:2021-03-30
现在已经是3月底了,马上就会迎来新的一个月,也就是2021年4月。新的一月将会有一些新规实施,据了解这些新规4月起实施。那具体有哪些新规?一起来看看吧!

一、这些新规4月起实施!具体有哪些新规?

1.4月新规一:最高法两个司法解释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分别于2021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2次会议、202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3次会议讨论通过,并将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2.4月新规二:国家赔偿案件精神损害抚慰金支付标准提高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应在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50%以下(包括本数)酌定,同时规定,具有后果特别严重等特定情形的可在50%以上酌定。

3.4月新规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公布

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采用建设方式配置资产的,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已交付但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资产价值。 共2页: 上页12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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