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例高空抛物罪案判了! 女子从12楼扔椅子、电饭煲等损坏4辆汽车获刑半年重庆资讯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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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新闻 浏览:183次 时间:2021-04-06
3月31日,万州法院公开审理了重庆市首例高空抛物罪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钟某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1月12日凌晨,被告人钟某某与其前夫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吵,为了泄愤,陆续将屋内椅子、花瓶、电饭煲、床头柜、电视机等物品,从12楼扔出窗外,导致楼下人行通道旁停放的4辆车不同程度受损。当日,被告人钟某某被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案发后,被告人钟某某的亲属赔偿受损车辆修理费,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某从建筑物内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被告人钟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公诉机关提出对被告人钟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